行业标准发布公告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、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,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,提升各级各类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水平,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,我部研究制定了《智慧教育平台 个人信息保护通用要求》和《中小学教职工基础数据》两项标准,现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,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教 育 部
2025年4月27日